近日,《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关于2018年度“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”申报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正式下发。此次申报的支持方向为文化产业专业化众创空间、文化产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;支持重点为6个方面。
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,支持文化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体系建设,鼓励文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提供优质服务,支持创业孵化和创业教育培训,促进文化企业依托互联网、数字技术等开展协同创新,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、孵化与投资相结合,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生态体系。
1. 文化产业专业化众创空间
包括文化产业创客空间、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,文化企业举办的专业化众创空间,图书馆、文化馆等文化机构举办的众创空间,普通本科院校、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举办的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众创空间。
2. 文化产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
包括文化产业领域创业培训、投融资服务、信息和中介服务、知识产权交易、国际合作等支撑平台,文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,基于“互联网+”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众创、众包、众扶、众筹平台等。
此次申报的支持重点为六个方面:
一体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。
二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,体现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技术。
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。
四体现文化产业创业创新和扶贫开发、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、促进就业相结合。
五体现大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,通过生产协作、开放平台、共享资源等方式,支持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。
六体现因地制宜,利用文化系统、文化机构既有空间和资源,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。
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文化厅(局)推荐申报的基础上,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遴选25家左右单位,给予每家10-20万元的资金扶持,并在文化产业双创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和推介。
各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文化厅(局)根据本地实际,组织申报单位填写《2018年度“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”申报表》(一式3份)、提交申报PPT,并出具推荐意见,于8月10日前报送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(以EMS寄出时间为准,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)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原则上遴选推荐不超过2家单位。
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可参照上述要求,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。